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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日上午被电动三轮车撞伤,交警判对方全责。我腿受伤,医院疾病诊断软组织擦伤感染,休息两周。我主张赔偿200*14天=2800元,对方只肯赔800,请问我要去法院上诉吗?我周一到周五家庭主妇,周末英语教师,我这个2800元合理吗?上诉的话能成功吗

广东省-深圳市 交通事故 2023-09-22 22:57:12
用户:181*****816
律师回复(1)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3-09-23 11:37:3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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