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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9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hr跟我们谈离职,表示给我们补偿一个月工资填写离职原因,以个人原因离职,本人没有签字。 目前情况:公司七月份拖欠当月20%工资 8月份拖欠一个月工资,绩效考核表我只签了7月份绩效,8月份没有签,新的绩效考核制度没有签署认同。 疑问:之前变更了劳动合同,公司主体变了,赔偿金额是否可以要求1.5个月?没有签署的绩效部分能否要求公司按照20%结算?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开具解雇证明?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9-20 1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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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2)
  • 傅崇瑞律师

    月帮助14人

    回复于2023-09-20 18:37:39

    公司违法,详细情况一对一咨询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44人

    回复于2023-09-22 15:38:19

    你好,违法变更,赔偿为2N,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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