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底在微信上与辽宁的一个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这样的协议,
姓名:电话:135406,身份证:511011286545 ,承诺在辽宁畅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培训后,兼职工作两年,主要制作动画微课文案等,期间我拿到的培训教程不可给任何人,同时按照公司薪酬标准领取工资。本人如有违约,赔偿2000元。时间2022年10月23日
当时是把身份证拍给他了,现在我做了一年,不想做这个兼职了,想要辞职,算不算违约,需不需要付违约金?他还说这个如果不经过公司同意,非要离职,公司会向我起诉,打官司可能比付的钱可能不比我付的违约金还要高。他还说如果我离职还要签解约协议,忙是时候还要帮他们忙,他说的是不是真?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9-19 22:38:16
用户:13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