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扬州市广陵区的一家辅导机构工作,目前已经处于转正状态,这是第一次交保险,前面几个月都是实习期,实习期没有交保险,这是否合法?转正之后底薪3200,薪资构成是由底薪加上课时费,而关于课时费是这样的:每个月义务课时60课时,也就是说只有超出这60个课时的课时才可以给你算课时费,课时费是40元/课时,机构设立打卡,但是八月底突然说打卡必须得在机构的大楼里面打,在大楼外面打,一律视为旷工,在此之前我一直都是在大楼外面打的,6月和7月没有扣我工资,但是8月扣了我2000的底薪,说我旷工21天,此前我也不知道有这个规定。最终这个月上了78个课时,拿到手的薪资1000,是否合法
江苏省-扬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9-13 16: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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