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4月底在与网约车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至2023年九月初网约车以司机违约为由未提前告知将车辆拖走,随即告知司机违约需要交拖车费和违约金共计4000元。在此之前网约车公司未办理车辆的运营证并诱导我的朋友(驾驶证未满三年)签合同,说在路上接单的时候被相关单位逮到了公司兜底(有录音)。在2023年9月4号与公司协商至今没有结果,现在直接不回话。并且在我上报有关单位后,公司明确表示不与我们协商。现在公司压着我们的流水、押金和证件不退还我们。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3-09-11 15:27:54
用户:18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