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答辩人:沈翠英 性别:女 身份证号:
地址:龙岩新罗区
电话:1
因原告彭美治起诉被告沈翠英退还故意伤害后期调理费4万一案 提出如下答辩
事实和理由:
原告彭美治于2021年1月9日用肢体伤害被告沈翠英,造成沈翠英肋骨多处骨折受伤 法医鉴定:人体损伤轻伤一级
被告沈翠英受伤后,原告之女郑赛萍、女婿范新峰主动上门探望、协商、请求谅解,主动赔偿沈翠英损伤费等6万元,取得谅解并在红坊派出所
现原告 说 没有授权委托6万是我们威胁她女儿给的 现起诉要求退还4万
福建省-龙岩市
刑事辩护
2023-09-10 11: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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