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2013年同班同学相识,2016年12月成为恋人,2018年同居开始见家长,2021年12月民政局登记领证,2023年8月分居,准备离婚,因为他家人拒绝出首付。
婚前约定男方彩礼15万+婚房首付+A房贷,我彩礼全部带回+现金嫁妆20万+A房贷,当时为了让他放心彩礼婚前给5万,婚后婚礼给10万。
但领证后2个月后我发现我老公和女同事撩骚,婚礼一直拖着没办,后面我和他吵架分手,他把10万给我了,我觉得是彩礼钱,就没还给他。我们工资卡各管各的,他一直逃避家庭开支,不付钱。
彩礼15万,早就让我妈妈转给我,都已经给新家和我自己花掉了。
如果把已经转的10万当成分手费,彩礼还能补给我么?
广东省-深圳市
婚姻家庭
2023-09-10 09: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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