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居住的小区里停放电动自行车(因该小区最近在要求业主不得将电动自行车骑进小区,而我是个残疾人,并且近期由于病情原因腿部疼痛加重,经物业管理处沟通同意我电动自行车进小区,但据说有个别业主有异议,物业管理处怀疑其行为是其业主所为)被人用刀将车扎胎割开一个大口子并且还在车身上帖满侮辱性语句等,我找到管理处要求给我提供查找割轮胎的人,管理处说该位置无监控无法查,同时给我更换了一个新轮胎。请问,我还是否有权利继续主张要求查找割轮胎的人并且要求其做出当面道歉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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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3: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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