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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 9月1号租了一间带阳台的转租房,9月6号二房东说阳台属于公共区域(去阳台要从我的房间走)。这个房子我并没有入住过,请问房租个押金可以追回吗

山东省-青岛市 其他 2023-09-06 23:03:42
用户:138*****475
律师回复(3)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97人

    回复于2023-09-06 23:23:12

    你好。双方是否已经签订了合同?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66人

    回复于2023-09-07 08:38:33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3-09-07 15:46:43

    如果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如你所说,后面二房东要去掉阳台,导致你当时订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享受很大空间,你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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