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房子2021年被楼上漏水泡了,经过协商楼上赔偿我3000元我们自己进行修复,是由楼上业主的施工队进行转账赔偿,备注为“2003漏水损失部分维修款”,我们由于收到赔偿款自行进行装修,目前屋内已无漏水痕迹。后来施工队与我们联系表示漏水原因不是因为他们的施工,是原始物业提供管道漏水导致浸泡,物业合同内已写明使用一年后漏水归业主负责,施工方表示漏水与施工方无关,因此我们需要退还3000元。我们与楼上业主沟通,楼上业主表示不用理睬施工方,但施工方目前起诉我非法获利,请问这个案子是否有打的必要,另外就是我们胜诉概率有多大,应该向哪个方向进行辩护?如果这个案件败诉我们是否应该起诉楼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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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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