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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与福建一家公司签署材料供应合同,我是沈阳材料供应商(乙方),合同签署地是福建,合同中注明:如果产生纠纷需要在合同签署地或甲方所在地发起诉讼! 现在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我想在沈阳本地发起诉讼是否可以!

辽宁省-沈阳市 合同纠纷 2023-08-31 20:27:12
用户:159*****599
律师回复(1)
  • 张菁律师

    月帮助19人

    回复于2023-08-31 20:28:52

    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一般按照合同履行。而且即使没有约定,一般也要在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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