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都是以结婚为前提谈的恋爱,谈了2年多了,在此期间男方多次给女方将近万元的金项链,三金。男方还在各种节日(东方西方的恋爱日和日常节日)里微信转账给女方,少则几百,多则一两千。女方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一些东西也找男方支付,比如向男方要5000多元的手机,一些零零碎碎的消费。男方跟女方出去吃喝玩乐,大部分都是男方出的钱,女方偶尔AA。男方多次去女方家里拜访时,捎带的几瓶飞天茅台和一些保健品。女方父母都很接纳,前期是答应了男女双方结婚的。但是到了今天,男方给女方爸爸打电话后,女方爸爸不同意男女双方结婚了。但女方依旧不跟男方说实话,吊着男方。请问是否有权追回男方付给女方以结婚为前提的财产?怎么解决
海南省-三亚市
婚姻家庭
2023-08-30 23: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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