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在户外活动时,两名幼儿推挤玩闹,期间,由于正在玩的户外游戏器械突然掉落(本不该掉落)砸伤右手小拇指,当时的带班老师发现后立刻带幼儿去处理,并通知当天请假的班主任,之后该幼儿班级保育老师以及受伤幼儿家长和另一名与受伤幼儿推挤的家长一同去医院治疗,班主任老师也赶往医院。之后园里先后出医疗费用12000,后续园里和家长协商,后续治疗费用等皆由幼儿园支付,现在幼儿园不想出钱,要本班保育老师和幼儿受伤时的带班老师平摊校园责任险后剩余的所有报销费用,另外,幼儿园领导去医院看望幼儿所带的礼品钱,也由班级老师出,请问是否合理?按法律要求,责任应怎样承担?谢谢
河北省-石家庄市
劳动争议
2023-08-30 19: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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