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案件想咨询一下,别人介绍一个工程,陈某自己觉得可以找点关系来做这个工程,刘某也觉得可以做,刘某负责找钱来作为活动费,然后刘某自己去借了25万给陈某转账了15万,还未做下工程的时候,刘某要求对退款了8万。但刘某并没有退还给借款人一分没有退还。现在立案刘某是诈骗,刘某做了笔录说是陈某通过这个事情他才去借的钱,警方查了陈某确实已经退还了8万完给刘某,警方要求陈某退还剩下的7万直接给借款人。陈某在警方做笔录后,及时退还也得到了原告的谅解书。陈某这种情况会被判刑吗?
陕西省-汉中市
刑事辩护
2023-08-30 14: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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