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我不参加早会进行了罚款1千的处罚,早会的时间是7.50,劳动合同的上班时间是8.00,处罚依据的条例如下:
·参加集体统一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等。出现迟到、早退、不请假缺勤情况。
·无正当理由罢工或怠工、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
·其他有违岗位职责、公司经营理念,有违诚信、职业道德的职务行为。
员工出现以上违反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罚款负激励或绩效负激励或工资负激励,并可追加其他行政处分,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多次违反公司规定者,可从重处罚。管理者违反公司规定的,可从重处罚。
违反纪律的行为如已严重违背公司价值观,或触犯相应法律法规的,将解除劳动关系,并移送相应司法机关
江苏省-镇江市
劳动争议
2023-08-30 08: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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