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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领了证,双方父母准备给嫁妆和彩礼,我想了解如果以后离婚 ,可以怎么做 让嫁妆全额返还,彩礼全额返还。

四川省-乐山市 婚姻家庭 2023-08-29 11:57:27
用户:151*****048
律师回复(5)
  • 王鹏律师

    月帮助20人

    回复于2023-08-29 11:59:48

    那就是互不要嫁妆和彩礼,任何约定都是无效的

  • 尹开冲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3-08-29 14:36:08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三种情形可要求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上述三种情形并非要求返还彩礼的全部情形,法律不排除其他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要充分考量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婚前交往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与家庭收入水平、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离婚的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彩礼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对案情进行综合的整体把握。”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2人

    回复于2023-08-29 18:18:55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00人

    回复于2023-08-29 22:00:3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回复于2023-08-30 08:12:25

    直接起诉,你在哪个城市呢?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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