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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 诉讼状这么写可以吗 原告于2022年9月1日以每年一万七千元包含取暖费,承租位于珲春市新安街15-2-52-104门市,并约定承租期间三年内至2025年9月1日不得涨房租费。原告由于要出国无法继续经营此门市,于是在2023年4月1日第三方代为经营,店内大小事务皆由第三方处理,当日我已电话通知被告情况且未拒绝我的请求。由于被告不在珲春市内,原告提醒被告主动与第三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2023年4月到8月期间,被告未联系第三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被告于2023年8月中旬联系第三方告知,以原告不在店里继续经营为由以每年三万元不包含取暖费继续租赁,由于被告违约在先 ,无法达成共识。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合同纠纷 2023-08-27 06:39:07
用户:133*****891
律师回复(3)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6人

    回复于2023-08-27 07:14:13

    说清事实和理由就可以了。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3-08-27 07:15:12

    需要写清楚诉讼请求,你这个不符合要求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86人

    回复于2023-08-27 10:30:31

    你好!可委托律师代起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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