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号,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大庄子村村民 张红军在和硕乌什塔拉乡沙井村二场124农场附近,在承包地里焚烧残留地膜,期间林管站工作人员路过,制止行为,遂停止燃烧,并配合扑灭火源。期间地主单战明帮忙焚烧(非主动邀请帮忙,非雇佣关系),
后两人各自分开在地里干活,下午三点左右,天气起风,单战明焚烧处残留火源开始蔓延,燃烧了隔壁邻居的残留玉米秸秆,继续又烧到了邻居艾比布拉所种植的林带(杨树,枣树,核桃树)约1600棵,2片草垛,羊圈门窗。艾比布拉一方已找火灾评估公司,初步评估价值239万,
后县公安局下达处罚决定,须行政拘留两人10日,
困惑点:张红军是否需要拘留十日,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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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11: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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