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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50岁,后面因为职工社保未缴纳到15年,向公司申请开具证明为干部身份,公司也开具证明,因此我妈转为女干部身份后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但是公司让我妈签订了退休返聘用工协议,再后来公司开始经营不善,开始想方设法劝退员工辞工,那我妈这种情况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呢,是否符合有经济赔偿金,目前还是未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这边也烦请看一下退休返聘用工协议

广东省-深圳市 合同纠纷 2023-08-24 10:59:05
用户:134*****596
律师回复(2)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26人

    回复于2023-08-24 11:03:28

    我理解还是劳动关系,因为单位给开了干部身份,退休需要55岁,那么签订在先。之后又让签署退休返聘协议,其实这时候是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所以有冲突,应该以目前有的手续作为实际情况来评判。未到55岁,未到退休年龄,属于继续的劳动合同关系。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05人

    回复于2023-08-24 11:14:04

    您好,您可以与律师进行电话沟通,以便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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