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居室公寓之前在自如托管三年,后到期又托管一年,今年八月六日到期后不想再,想收回自住,自如管家多次联系说房子小不适合一家三口,只要继续续约,帮忙找价格合适,稍微大一点的二居室房源,后与自如管家于2023年8月13日线上签订托管合同,对于自如管家所找房源不满意,于2023年8月14日线上要求解约。8月15日收到解约确认,却需支付6642违约金。对于该金额不认可,原因是合同签约到解约前后相隔一天,尚在40天空置期内。合同上对于解约费用只有一句:当月预期收益的两倍。想问下解约费用合理吗?
广东省-深圳市
合同纠纷
2023-08-20 2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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