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2022年6月份毕业,当时的三方是跟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的20万,时间为一年。2022年7月18日入职后培训,再分配到子公司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工作,分配时股份公司给了年薪20万的薪资要求函,8月1日到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报道,劳动合同跟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签的,但是里面没有任何关于薪资的说明。签的时间是从2022.7.18--2023.8.17。每个月工资7000,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说剩下来的一年到期后结算。现在合同到期,剩下来的薪资说给80%。2023年7月份的时候跟我说下一次签12万一年,我不同意,目前还在上班,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3-08-18 0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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