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天津市买了一套二手房,2023年7月22日刚交了定金和中介费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房东说房屋并不漏水,8月12日去量房发现房屋两处阳台漏水+卫生间顶面漏水,此种情况下是否存在欺诈?如想退回房屋定金及中介费是否存在单方面违约责任,目前还没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
第二,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卫生间漏水房东修补;两处阳台漏水经现场沟通大家(卖方、买方、中介)一致认为是窗户密闭不严实造成漏水,买方同意自行自费更换窗户,如更换窗户依然存在漏水现象,经第三方检测非窗户原因造成漏水,一切费用均需由卖方承担漏水维修、检测费等事宜,将此补充到合同内是否妥当?谢谢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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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15: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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