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总公司名下项目上班,突然被告知要调到分公司去,当天让我签了工作交接单(但上面有离职字样,我感觉已经是变相挖坑让我写了与原公司的离职资料了)后得知分公司只有外地的项目,且非去不可必须服从(口头告知并无证据证明)我于是想办理离职,总分公司相互踢皮球最后告知我:我的劳动关系已经转移到分公司,应去分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并未签任何纸质文件也并未有任何纸质通知),办理离职时,分公司以让我考虑为由表明:给我一月时间我可以先自行找工作不办理离职,他们发基本工资,如果到时候找不到工作可以继续回来上班。(现在看来是为了抓住我旷工的证据)诉求:第一,目前并未和分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第二,我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陕西省-西安市
劳动争议
2023-08-11 19: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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