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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在古筝教学买了60节古筝课共11980元,只给了收据无合同,收据有效期写的2022年12月30日,对方口头答应有效期内上不完课可以继续上,去年六月份因公在外出差,开始无法上课,多次发信息要求退费对方以可以上网课为由拒绝,期间没条件也没上网课,后因疫情对方主动延期到2023年3月份,至此我一直在外地上不了了,2023六月份回来,怀孕了,忍着不适上了三节课,此时已经给我换了新老师,七月份在上课的时候告知老师辞职了又要给我换新老师,由于期间频繁换老师,对方机构态度敷衍,提出退费,该机构以课程过期为由拒绝退费,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剩余课程18节,费用3500左右。(因搬家收据丢失有转账记录

广东省-深圳市 合同纠纷 2023-08-10 15: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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