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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公众号文章被两次举报,第一次举报是因为文章提及产品功效涉及违反广告法,需要罚款6000或者18000;第二次举报是说另一篇文章提及公司联系方式地址这些涉嫌引流违反广告法;现在两次举报监督局那边说是合并一起处理了,由于我是公众号负责人之一,公司要求我也要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金额,我需要承担吗?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8-09 09:58:10
用户:159*****007
律师回复(3)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105人

    回复于2023-08-09 10:11:25

    如果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员工工作中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你不用承担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72人

    回复于2023-08-09 15:27:33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3-08-09 22:17:28

    你好,看公众号的责任主体,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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