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不认同领导的做法,和领导吵了几句,提出了离职,我接受主动离职,但是领导让我签离职申请,一共四份,一份工作交接,一份离职申请,还有两个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内容包含了“我违反了某条劳动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赔偿”,我拒绝签这两个文件,领导就说他只要工作交接那个就行,剩下的那三个文件让外包公司联系我,说如果我不签那两个就要扣掉我一些工资,请问我需要怎么做?我能不能拿到所有工资?我应该签那个疑似因为我有过错而辞职的文件吗?
河北省-唐山市
劳动争议
2023-08-07 0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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