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8月中旬经朋友介绍澳门餐饮工作岗位,并于2020年9月1日交介绍费预订金3500元人民币微信转给佳境集团旗下“上海四五六菜馆”里面的一位厨师(上海四五六菜馆位于澳门普京酒店内部),对方声称2020年底新店开张急聘员工!12月份该厨师声称2021面春节前后开张,催促我先把劳工费交给他,我就把18个月的劳工费4400元人民币一次微信转给他!后来一直没有通知,直到2022年6月份我要求对方退费,对方于7月份退给本人3000元人民币,余款还有4900元人民币,直到现在2023年8月份,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迟不愿意退款,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解决?或者去法院起诉是否可行?
广东省-珠海市
债权债务
2023-08-06 23: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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