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武汉,2023.8.4
2、本人是23届毕业生于2023年6月毕业,期间在A公司实习,实习期间公司因为不符合B公司项目的要求(要求是学生),随即要求以我的名义,让我去跟B公司签约校园大使实习项目,签约是本人签约,填写的个人信息和B公司工资打款项目均为本人的,后续同时负责该实习的工作,后续工资到账3900,在本人于2023.7.5跟公司终止解除实习协议离职,后续A公司要求归还该笔资金。
3、请问公司以员工身份去签实习协议是否合法?
由本人自己签署的实习合同的项目所得工资是否需要归还。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3-08-04 11: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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