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骑电瓶车和电瓶车相撞,交警定的对方主责,我是次责,对方脚趾粉碎性骨折未住院,我是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且做了内固定手术,目前工伤认定结果未知,当时交警说37责,对方医疗费负责70%,我们负责30%,目前住院一周即将出院,医生嘱咐建议休息三个月,请问我还可以向对方主张哪些赔偿?

广东省-深圳市 交通事故 2023-08-03 10:36:24
用户:186*****874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3-08-03 10:38:59

    你好,你可以向对方主张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 回复于2023-08-03 10:40:15

    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补助费,住院期间营养费,交通费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3人

    回复于2023-08-03 11:32:3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刘毅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08-03 18:43:34

    你好,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6*****874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