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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说我开车门剐蹭了她的车门,私了不同意,我报警出险拍照发现剐蹭点根本对不上,后面因为拍照愿意反复尝试给他真的造成了剐蹭,因为一开始的无理取闹要求赔偿,导致我不得不报警报险找交警途中抱着孩子摔倒了孩子头摔了我软组织挫伤,我的照片很明确显示我拍照前没有我车门对应的车伤,因为一开始对方的不依不饶私了也不接受加微信给收据,才造成我后面的报警行为已经和孩子过程中的受伤,目前车辆在交通大队做鉴定,我想咨询如果确认一开始车伤不是我造成,后面剐蹭是我拍照造成我愿意因后面车损赔她车门的情况下我可以告他赔偿我的人身伤害吗?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3-07-30 15:52:33
用户:155*****15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3-07-30 16:06:59

    您好,按照您说的情况的下,应该是不能告他人身损害赔偿的。

    用户追问2023-07-30 16:07:44
    那我也就只能拖一拖恶心一下她了是吗
    律师回复2023-07-30 16:08:21
    可以协商处理,看看他愿不愿道义上补偿点
    用户追问2023-07-30 16:08:26
    因为感觉被碰瓷了看见我一个人带孩子就不依不饶的,孩子还摔了我真的是接受不了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68人

    回复于2023-07-30 17:48:34

    您好,您人身伤害,是摔倒这个吗?这个是自己摔倒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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