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五个多月,已过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社保是第四个月才买。现在老板以没有业绩为由强迫我自己辞职。目前已经向劳动局举报。我在网上查询了一些关于赔偿的问题不知是否正确,想咨询一下:
1.我月薪6000,入职不满半年,算半年赔偿半个月工资。无故辞退赔偿金应该是经济赔偿的两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再加一个月工资:3000*2+6000
2.没有签劳动合同应该从入职满一个月次日起每个月两倍工资,一共四个月零十个工作日。6000/24*10+6000*4
3.可以要求补缴前面两个月社保
想问问我列举的这三点是否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如果和公司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劳动仲裁是否可行
广东省-东莞市
劳动争议
2023-07-28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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