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21日收到公司邮件发的解聘通知书,通知内容显示,由于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于6月30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3个工作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2、2022年以及2023年的业务报销和固定补贴报销公司以没有中标为由拒绝支付。
3、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及到的补偿以及前期的保销和6月份的工资发放都不予回应解决并在7月25日恶意关闭企业微信以及OA系统平台。
诉求:1、支付截止到7月21日前的工资
2、支付2022年-2023年的报销
3、支付解除合同的补偿N+1
4、支付年假补偿金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3-07-26 23: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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