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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2年9月25号发放了一笔借款1000万元,和对方合同约定的是10月1号还第一笔利息,我在发款的时候提前扣除了一个月利息作为保证金,同时并没有在10月1号要求其还利息,而是让他直接在11月1号还第二笔利息了,这样会被认定为砍头息吗

北京市 债权债务 2023-07-26 22:44:59
用户:135*****419
律师回复(4)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215人

    回复于2023-07-26 22:46:25

    当然属于砍头息了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3-07-26 22:47:38

    法律沒有砍頭息的說法。實際發給借款人多少錢,本金就是多少錢,就按實際到賬的錢計算利息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人

    回复于2023-07-27 11:16:19

    你好!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240人

    回复于2023-07-27 16:28:17

    你好,发放的时候扣除,属于的,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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