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的女朋友确认关系是在2022年11月份左右,我的女朋友与本人相处半年期间有两个微信号,其中一个微信号与本人保持恋爱关系,一个在其朋友圈宣扬她本人为单身身份(有直接证据),而与本人在一起期间,向本人借款人民币4000元,两台ipad,一台Switch至今尚未归还(有聊天记录),并且收取本人黄金首饰折合人民币4000元,但在本人发现她有两个微信号后,本人也口头承诺归还(有聊天记录)但至今尚未归还,因此我有几个问题:
1、金额是否已经达到民事诉讼诈骗的金额;
2、我是否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或强制执行;
3、对方是否已经构成诈骗;
4、若不提出诉讼而是报警,警方是否会受理;
福建省-厦门市
婚姻家庭
2023-07-25 1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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