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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目前是在处理工伤的事宜,工伤认定下来前我带伤上班,工伤认定下来了,停工留薪期也不知道怎么确认,还没有去劳动能力鉴定,我按医嘱正在休养中,公司电话给我,说我治疗期很长,下个月开始要撤销我组长的职位,并且减掉500的岗位补贴,等于变相降薪,请问这样违法吗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3-07-24 15:07:54
用户:166*****425
律师回复(2)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3-07-24 15:10:44

    呵呵 ,你带伤上班 ,那么从你上班之日起 你的停工留薪期就结束了 ,单位变更你的工作岗位 ,撤销你的组长职位 ,减掉500元的岗位补贴 ,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如果你不同意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3人

    回复于2023-07-24 17:28:25

    你好,违法的,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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