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号当天在氧库国际游泳健身办理了18节私教课和一张次卡,当天签订了合同,但是商家当天并没有将合同交于消费者,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上面盖了章不退不换不补,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还有收据也并不是消费者本人签的,是健身房没有通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签的,7月21号,消费者本人一节课没上加上健身房私自更换教练,前往该健身房进行退费退卡,这时候健身房才将本来应该在7月20号交给消费者的合同拿出,并且态度坚决不予退款,但是那张收据是健身房私自签订,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属于违规行为,而且健身房直接还表示可以转卡,那和之前合同写的不退不换不补该条款形成冲突,可以要求全额退款吗?
广东省-汕头市
合同纠纷
2023-07-23 13: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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