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医疗工作,2015年入职,签订几次合同,三年签的合同即将到期,续签合同是在2023年8月,续签前无重大医疗事故或违法违纪行为。本次续签合同,在今年7月科室无记名投票,结果16/20同意续签,2023年7月19日科室领导说要续签一年,说要参考投票,里边包含了工作表现(比较主观)。请问之前是签过一年,三年,这次突然投票说有决定权——合同员工科室可以决定是否续签,或者续签几年。这次突然的投票是在科室有利益问题的前提下组织,针对合同制员工。请问这样法律上是合理的嘛?应该怎样维权。
辽宁省-大连市
合同纠纷
2023-07-19 21: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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