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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医疗工作,2015年入职,签订几次合同,三年签的合同即将到期,续签合同是在2023年8月,续签前无重大医疗事故或违法违纪行为。本次续签合同,在今年7月科室无记名投票,结果16/20同意续签,2023年7月19日科室领导说要续签一年,说要参考投票,里边包含了工作表现(比较主观)。请问之前是签过一年,三年,这次突然投票说有决定权——合同员工科室可以决定是否续签,或者续签几年。这次突然的投票是在科室有利益问题的前提下组织,针对合同制员工。请问这样法律上是合理的嘛?应该怎样维权。

辽宁省-大连市 合同纠纷 2023-07-19 21:22:06
用户:132*****155
律师回复(2)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7人

    回复于2023-07-19 21:25:32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56人

    回复于2023-07-19 21:28:53

    签过两次以上劳动合同 ,就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用末位淘汰制度 ,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现在的用工制度基本全是劳动合同制 ,除了公务员都是劳动合同制 ,如果非法解除 ,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加班工资 双休日法定假日工资 年假工资 失业保险待遇 五险一金等等 ,需要的话联系我 我帮你处理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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