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2023年7月12日
事件说明:我和朋友在公园使用树枝,鱼线(无鱼钩)和鱼饵进行喂鱼,被保安发现。保安对我和我的朋友进行言语辱骂,侵犯我们的名誉权。同时一名保安更是上前推搡我的朋友(未成年)。我使用了12345进行反应,诉求为获得赔礼道歉并获得一定经济赔偿,被12345驳回,并且诽谤我们“使用七星瞟鱼竿垂钓,并且率先辱骂保安。”同时,公园安保处也与我联系,并且指出不愿意管理这件事,不愿意主动前往派出所调取监控,同时也希望我息事宁人。此外,更是将责任推诿到这两名保安所在的安保公司,并要求我跳过他们这个雇主,让我与安保公司进行沟通。
我的疑问:我该如何获得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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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18: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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