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我在个人所得税app,发现2020年我当时所在的公司利用我的收入进行申报税款,类别为稿酬,但是我从未收到过“稿酬”的收入,我的工资也不够缴纳税款的,而且我本人当时并不知晓以我的这个“稿酬”收入申报了税款,我通过app申诉了之后,单位负责人多次给我打电话让我撤销申诉,并主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我补发所谓的“稿酬”收入额,并且多次求情,无奈之举只能撤销申诉。但是同样的事情2019年也存在,只是今年现在我才发现,我现在该怎么办。
辽宁省-沈阳市
劳动争议
2023-07-12 1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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