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我的公司是一个集团的性质,我是跟子公司签的合同,子公司面临没有业务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项目解散。公司可能要将我进行调岗。调岗必然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在调岗工作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其他的子公司出勤全部都是单双休以及单休。我现在的工作是双休的(我有所有的打卡记录),我是因为双休才入职的。但是我们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出勤管理等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人事说,公司有权利更改我得工作为单休或单双休,并且说:法律没用的,法律不管用这种话(有录音)。请问如果他强硬让我调岗,让我重新签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拒绝 ,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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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17: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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