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发生了一个事故,我的全责,今年伤者联系我,保险公司有16000医保外用药不给赔,经过多方面协商,剩下4800,他还是不想承担。就在这个月,法院通知我,发了民事诉讼状,还没有传票。首先当时交保险的时候,我跟业务员说是全险,业务员也没有明确告知我,有医保外用药这个需要单独购买,当时是网签的,只看了电子保单,没有看合同,没有让我看免责条款等任何东西,就让我签字了,今天我才自己下载了合同,看到免责里边有一条,超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费用医疗标准的费用部分。
主要是想问一下这个案子我需要做什么,怎么做能把我的责任跟损失降到最小
再就是最后的大致处理结果和这个费用承担问题
山东省-潍坊市
交通事故
2023-07-11 17: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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