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入职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五龙沟金矿,民营企业,采矿工程师,年薪税后11万,无劳动合同,无社保,工资通过银行发放。2015年春节被电话通知在家待业,无工资。期间无正式工作。2017年初被召回公司,任技术部副经理,年薪税后20万,无社保。2021年10月起以4000多工资标准购买三险。今年三月公司停产,公司发放1300生活费,到手每月900元,公司说不接受就自己离职,请问能不能申请遣散安置费用和社保补偿费用。如果可以的话,劳动关系年限按几年来算?能不能申请社保补偿费用?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劳动争议
2023-07-08 17: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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