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家人在工地上工作,从那个工地的楼上摔下去,摔骨折了,当时没打110,也没打120,是当时在场的人开车把我的家人送到了小诊所,后来那个小诊所治不了就去了医院,到医院之后要那个工地的负责人交医药费,但他说他没多少钱,我的家人就垫付了7000块钱,现在的那个负责人说就赔3000块钱,不知道这垫付的7000块钱给不给,我的家人呢是农民工 ,没有一些法律意识,当时是觉得跟着别人干,不是一直长期的干,就没有签劳务合同 。现在想走法律程序,得到相应的补偿,因为是在他的工地上出的事儿,所以他应该赔付一些相应的费用,包括还有这段时间没有办法挣钱的这些费用,但具体该怎么办不太清楚,想咨询一下
山东省-青岛市
劳动争议
2023-07-04 20: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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