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职于深圳A公司(A公司注册地点深圳,为湖南长沙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022.11.24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甲方经营的场所、甲方子公司经营场所或甲方下属门店,因工作需要,可派往或调任到公司所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驻地。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现A公司要求乙方将工作地点从深圳调整至长沙,且提出可能降薪的要求,如不接受则需辞退。
4.请问是否属于违法辞退?合同关于调岗换地点是否合法?
5.请问如何计算月平均工资?11月底入职月份怎么算?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3-07-04 1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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