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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时间:2023年5月 2.现在情况:本人在广州的事业单位工作10年(编外人员),今年5月离职后,原单位被审计提出2013-至今期间生育过的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同时发放工资和生育津贴,要求这些女职工退回生育津贴费用。因本人还有年终奖和年假未休补贴未发,原单位决定将本人未发的钱抵扣生育津贴。 3.问题:①本人离职还要配合单位整改吗?②原单位可以不经过我同意直接抵扣我的劳动报酬吗?③我可以不退回生育津贴吗?发放的时候是单位自动打到工资卡的,不是我要求发的。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6-28 23:18:35
用户:186*****186
律师回复(5)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227人

    回复于2023-06-28 23:50:15

    你好,不用配合,不用退还。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6人

    回复于2023-06-29 00:28:29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可点击我头像进行电话或一对一咨询,为您提供详细法律服务方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人

    回复于2023-06-29 11:43:4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3-06-29 18:04:24

    应该是要退回的,需要配合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240人

    回复于2023-06-30 10:12:29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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