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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股东分红维权咨询 20年7月X先生与H小姐一起成立一家认缴100万咨询公司,X先生认缴20万持股20%,因为公司客户都是继承上一家倒闭公司的客户在服务,因此3个月基本上就维持正常运营了,公司21年营业额超过7000万,毛利润超过3000万,该年度公司其他业务管理层高管以及H小姐都有分红,X先生因为是负责后勤人事、行政、数据、新人培训方面工作,就没有给予分红,因此X先生非常生气,在12月离开了公司,2022年2月份H小姐让公司财务以1元的价值收回了X先生20%股份,请问关于2021年度的公司利润分红,X先生还能向该拿回来吗?

广东省-深圳市 侵权维权 2023-06-28 08:53:11
用户:186*****375
律师回复(2)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60人

    回复于2023-06-28 09:01:02

    您好,先生同意了吗?有合同吗?有什么证据?要具体分析。

    用户追问2023-06-28 09:03:40
    事件过程说明:X先生与H小姐双方之前在未成立公司之前的上一家公司是上下级关系,成立公司之前H小姐是很犹豫的,筹备公司是双方没有任何约定,成立一家认缴100万咨询公司,X先生认缴20万持股20%, H小姐有口头说过不会亏待X先生,大家大都是合伙人,双方没有任何其他协议的约定,因为公司成立的前期客户继承的是上一家倒闭公司的客户,3个月基本上就能维持正常的运营了,公司也没有实缴资金,前期公司运作费用关于公司广告运营支出和公司支出都是H小姐垫资的,日常采购是X先生垫资然后赵H小姐报销的,公司从最开始7个人(另外5人全是继承上一家公司优秀的业务销售)到2021年的最多70人一起完成了超过7000万业绩,H小姐主要是负责公司全面运营以及重点业务开发方面工作,X先生负责后勤行政人事和数据统筹及直播和新人培训方面工作,因此H小姐一直认为公司是她的,X先生哪怕是有持股20%也觉得我是给她打工,因为X先生没有直接开发客户没有直接业绩,就没有任何的分红,包括给的工资也不高,而X先生一直把自己当作当作公司股东她的合伙人,带领后勤部门5-7人工作不计较时间,没有去主动跟H小姐要求匹配的高额工资,因为感觉不公平这事X先生于2020年12月份跟H小姐吵架过一次而离开公司,2个月后H小姐再次联系X先生回到公司上班,在工作过程中一切都非常顺利,有一次财务用自己电脑打印工资表我才发现,原来公司销售业务部门和H小姐除了工资以外每个月每个季度都有分红,因此X先生非常生气,在12月离开了公司,2022年2月份H小姐让公司财务以1元的价值收回了X先生20%股份,X先生也配合公司财务做了股权变更,请问关于2021年度的公司利润分红,X先生还能向该拿回来吗?
    律师回复2023-06-28 09:05:14
    没有任何证据?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30人

    回复于2023-06-28 09:12:06

    可以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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