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在邮政单位上班的,但是因为酬金分配问题和分管小领导产生了纠纷,并且因为气愤写了一篇文章声讨,全篇文章没有作者署名,文中出现人物只有地点和姓氏,没有全名,但是在向上级反应情况时转发了文章给上级领导,朋友也说了是他自己作的文章来批斗分管领导,在公司协调时,该分管小领导就此文章表示侵犯了他的声誉和身心健康,文章只在公司内部通过微信传播,并没有上传到网络或者发布到任何群聊或者朋友圈内,这种情况如果对方非要走法律程序,如何应对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3-06-26 22: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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