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景区游玩,坐四个人一起坐的水上娱乐设施时,脖子里佩戴的手机不小心砸住了同伴的鼻子,导致同伴鼻子骨折,问我需要负赔偿责任吗?坐游乐设施前,景区工作人员没有提示不能佩戴手机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3-06-23 21:23:43
用户:183*****640
律师回复(4)
  • 李津海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3-06-23 21:25:08

    这种一般需要进行赔偿。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91人

    回复于2023-06-23 21:29:46

    您好,不是故意的,承担过失责任,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47人

    回复于2023-06-23 23:29:38

    你好。属于意外事件,建议三方协商处理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74人

    回复于2023-06-23 23:30:58

    不需要承担赔偿 ,和景区没关系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3*****64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