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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之前女方起诉开庭后撤诉了,现在又起诉算一诉还是二诉,二诉南方不同意女方的要求,不离婚会不会判离?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婚姻家庭 2023-06-20 17:45:18
用户:158*****677
律师回复(7)
  • 华靖月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3-06-20 17:48:26

    你好,一般判不离。。。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42人

    回复于2023-06-20 17:51:54

    撤诉之后再次起诉相当于第一次诉讼,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可能不能判决离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50人

    回复于2023-06-20 18:08:1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3-06-20 18:27:56

    开庭后又撤诉,再次起诉的按一诉处理,不同意离婚通常难以叛离

  • 李津海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3-06-20 21:09:40

    这种再起诉算第一次起诉。

    律师回复2023-06-20 21:09:44
    建议电话咨询或者一对一咨询更清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28人

    回复于2023-06-20 23:36:4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毅律师

    月帮助52人

    回复于2023-06-21 07:52:21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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