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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想咨询。我是出版社的编辑,收入主要由工资和稿费两部分组成。我今天提了离职,被部门主任告知如果离职,之前的稿费就不能按照正常标准开,而是按外编的标准折半开。现在应该开稿费的书,大部分都是我在出版社工作时做完的,由于部门主任拖欠了半年没有开稿费,才造成了现在的情况。今天我还和部门主任的上级领导总编辑谈过,总编辑表示如果是在出版社做完的书,应该按正常标准开,但我们开稿费没有明文规定的标准,都是主任凭经验确定开多少钱,总编辑的话也不一定有效力。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3-06-12 20:52:12
用户:186*****851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3-06-12 20:54:31

    申请劳动仲裁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回复于2023-06-12 21:24:04

    你好,建议搜集稿费相关证据,具体可点击我头像电话或一对一咨询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3-06-13 11:35:46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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